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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印发《关于开展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4-01-18来源:网络栏目:资讯

        为深化能源领域改革创新,充分激发县域发展主动性创造性,推动重点领域攻坚突破,服务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山东省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突出绿色低碳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聚焦能源发展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探索能源转型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着力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变革,引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提级跃升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选取20个基础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实施意愿强的县(市、区)以及省级以上开发区和新区,开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示范建设,择优打造“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十强县(市、区)”。
 
  《通知》提出了加快发展风光发电、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探索推进核能综合利用示范、构建智能电网、扩大可再生能源终端直接应用规模、提升储能协同配套能力、推进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能源配套产业协同发展、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十项任务,环保在线将重点内容提炼如下:
 
  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开发条件、符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地区,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结合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积极推进工商业和户用光伏开发利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鼓励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制氢,培育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新模式新业态;
 
  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积极推进核能海水淡化、核能制氢等研究示范;
 
  鼓励规划新能源发电与机场、高铁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现代化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等,开发建设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推动绿色电力直接供应,鼓励工业企业就近就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提升绿色电力使用比例;
 
  加快城市充电服务网络向乡镇有序延伸,优先支持在人口集聚度高、车流量大、电网路网配套好的区域开展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快慢互补、因地制宜”原则,合理配置充电基础设施,推动实现直流充电站乡镇全覆盖,鼓励已建和新建公共充电桩接入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力争平台接入率不低于90%。
 
  《通知》还明确提出,试点地区内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应丰富,开发潜力较大。已建成一定规模的绿色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或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项目,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推广应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具有良好基础。对达到示范标准的地区,命名为“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十强县(市、区)”,择优推荐申报相关国家级试点示范创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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