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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印发通知 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合法范围扩大

2024-01-19来源:网络栏目:资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核发范围从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扩展到所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主要是对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核发可交易绿证。
 
  绿证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发绿色电力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也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2017年我国试行绿证核发和自愿认购制度,国家对享受补贴的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核发绿证,明确用户可通过购买绿证作为消费绿电的凭证,绿证制度实施以来,初步推动全社会形成了较好的绿色电力消费意识,但仍存在绿证核发交易尚未全覆盖、绿证应用领域有待拓展等问题。
 
  围绕进一步激活绿证交易市场、扩大绿证交易规模,《通知》明确了绿证交易平台、交易方式、交易收益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其中包括将绿证交易平台从此前的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扩展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后续适时拓展至国家认可的其他交易平台,买卖双方可自由选择任一绿证交易平台开展绿证交易。而绿证交易包括双边协商、挂牌和集中竞价三种方式。此外,为防止绿证炒作,《通知》明确现阶段绿证仅可交易一次,交易完成后各交易平台需实时将相关信息同步至核发机构。
 
  激发绿色电力消费潜力、扩大绿色电力消费需求,对推动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意义重大。对此,《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除了鼓励重点企业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支持重点企业、园区、城市等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之外,同时也逐步建立“权重+绿证”约束机制,更好激发绿电消费市场活力。
 
  进一步激发绿电消费市场活力,对于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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