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工业品一站式采购平台
产品更全、速度更快、价格更低、售后更放心
首页 > 信息 > 资讯 > 激发青年科研人员创新潜能与活力 《内蒙古自治区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发布

激发青年科研人员创新潜能与活力 《内蒙古自治区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发布

2024-01-22来源:网络栏目:资讯

       导读:“要给予青年人才更多的信任、更好的帮助、更有力的支持,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
 
  2018年以来,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先后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方案》(减负行动1.0)和《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减负行动2.0),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展开行动,在减表、解决报销繁、检查瘦身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受到广大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欢迎。
 
  当前,科技自立自强使命要求更好发挥青年科技生力军作用。日前,为推深做实“科技兴蒙”行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减负行动3.0),进一步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激发青年科研人员创新潜能与活力,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称《行动方案》)。
 
  为确保青年科研人员能够轻装上阵、心无旁骛地搞科研,《行动方案》提出挑大梁增机会减考核保时间强身心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将在2023年6月底前,全面落地见效,形成一批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挑大梁。大力培育科技领军人才团队、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形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梯队。明确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中,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承担项目比例不低于20%,参研人员中45岁以下的占比超过80%。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每年安排不低于50%的项目,用于支持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中,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申报项目比例不低于学校申报项目总数的70%。
 
  增机会。对取得重大原创成果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开展长周期稳定支持试点,重点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基础性研究。发挥“西部之光”等人才培养计划作用,每年培养青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10名左右。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的支持力度,设立自治区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优化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遴选机制,自治区科研院所和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对新入职青年科研人员给予一定起步科研经费支持。
 
  减考核。自治区级高校院所在科研相关绩效考核评价中,根据岗位特点分类设置评价指标,合理评价青年科研人员实际工作贡献,对履行岗位职责、参与的科研工作、发表的高水平论文、成果转化成效等情况均作为贡献予以认可并试行积分制管理。

      保时间。优化项目申报流程,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对人才类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软科学项目经费管理实施“包干制+负面清单”,简化科研项目报账流程和审批手续,减轻青年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

      强身心。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奖励宣传力度。推动科研单位面向博士、博士后开展科研职业生涯启蒙培训,配备高水平科研、创业导师,让青年科研人员少走弯路。
 
  《行动方案》的出台有助于创建更加开放的科研生态,支持青年科研人员挑大梁、当主角,从根本上解决青年科研人员面临的崭露头角机会少、成长通道窄、评价考核频繁、事务性负担重、科研时间少等突出问题,充分激发青年创新活力,确保青年科研人员能够轻装上阵、心无旁骛地搞科研,营造全区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科技创新的浓厚氛围。
 

相关文章

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