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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印发《关于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机智的实施方案(试行)》

2024-01-23来源:网络栏目:资讯

      科研成果评价指对科研成果的工作质量、学术水平、实际应用和成熟程度等予以客观的、具体的、恰当的评价。这是科研成果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技术性,并且直接关系到科研的发展方向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以及经济建设的发展。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活动的“指挥棒”,不仅是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和推荐国家科技奖励的重要佐证材料,同时也有利于减少技术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沟通和谈判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有利于获得投资方和合作方的认可,是在获取投资、许可、转让、合作中对成果价值的重要评判依据;有利于获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
 
  为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作用,促进产业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在工作目标上,《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形成一套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科技成果评价规范,培育遴选一批水平高、能力强、信誉好的科技成果评价和转移转化机构,健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项目库,形成一套推广应用模式,评价或转化一批高质量科技成果,各类创新主体参与评价的行为更加科学规范、科技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推广应用成效大幅增强、产业技术进步的速度明显加快。
 
  《实施方案》中提出了三大重点任务11项子任务,主要围绕工信领域“评什么”“怎么评”“谁来评”“怎么用”展开。
 
  一是全面准确评价。《实施方案》提到,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等“五元”价值。针对科技成果在研发、工程化、产业化和商业化等不同阶段的特点,分类别分阶段开展评价。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规范知识产权交易,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技术成熟度、制造成熟度等评价方法,开发智能化评价工具,提高评价质量和效率。
 
  二是健全评价体系。《实施方案》提出,需择优遴选一批高水平的评价机构,鼓励其牵头制定评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推动评价机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支持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新材料重点平台等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增强公益属性,为评价提供检测、试验、分析等公共服务,支撑成果真实性和可靠性验证。
 
  三是加速成果产业化。《实施方案》明确,发挥好科技成果评价在技术交易、科技奖励、产业化推广等方面的作用,加强科技成果评价与项目、基地、人才等评价的有机结合,在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时,适度采信评价结论。完善成果评价与金融机构、投资公司的联动机制,通过高质量的成果评价,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支持创新型企业。
 
  除此之外,《实施方案》创新性提出针对科技成果在不同阶段的特点分类别分阶段开展评价,加强试验检测等公共服务以支撑成果真实性和可靠性验证,探索建立“自我声明”的承诺制新模式,加强评价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等。
 
  同时,《实施方案》还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优化资源配置、建立信息平台、构建良好创新生态、释放部属单位活力五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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